我想大家都懂這些,我也贊成,很多事情不是一蹴可幾的,但大家都會贊成採行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建議照樣列入議題,内容將來大家會考慮,至於第二審採行事後審,也可納入議題,我只是說明民間版沒有將第二、三審一併列入是想要突顯第一審,並不是反對第二、三審列入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