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才已表明得很清楚,范委員、蕭委員為學界的代表,他們不是機關卻以個人名義來推出代表,是否真能充分符合真正的代表,如由司法院、法務部、律師界推薦這些代表,不能謂其即非民間之代表。基本上,我們非常尊重此次的比例原則是官方、非官方各百分之五十,我們也是在此人數原則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