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幕僚小組議事組副組長:律師部分由張世興律師擔任。新聞組副組長:律師部分由黃旭田律師擔任、學者部分由中原大學陳櫻琴教授擔任。學者部分議事組副組長及檢方部分之各組副組長人選,請於八十八年五月十一日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