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由社會賢達送一個名額給法務部?如果還是不行,就由司法院名額中送給法務部一個名額,則司法院二十三人(含法官及法官協會)、法務部十七人(含調查局)、行政院二人、内政部一人,人事行政局一人、警政署一人、考試院一人、考選部及銓敘部各一人、監察院二人、律師二十人、學者十五人、社會賢達十五人、民意代表九人、加上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籌備委員十二人,共一百二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