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地位非常崇高,不希望他們介入爭議,在討論過程中,希望他們保持超然,但賦與他們自由發言的權利。

大法官於大會時可列席自由參加,出席人員才有投票權,大法官可參加討論,讓他們有機會來參與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