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一個東西在癌友圈裡面在傳的時候說是「鄉民的勝利」,我覺得並不是鄉民的勝利,我覺得這個是當時沒有設計好,這確實是第一案,國發會之前也沒有這一個經驗。國發會現在跟立法院資訊處其實已經談了,如果有委員覺得他要接連署案,或是共同設定議程的話,應該要能共同設定。因為其實當時是可以做出貢獻的,就像我講的有立法專業、議題專業、溝通專業,為什麼不讓他一起進來設定?或者現在連署的門檻五千人過的時候,到達一萬人,也許特定的立委或者是黨團甚至願意把它直接轉成提案,如果要改法律的話,不是更好嗎?如果不邀請立委的話,立委也是利益關係人,他一定會說這個是窄化,而且也是求最速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