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自己進院裡之後,我的協調案都是這樣子在做的。我開的每一場會都是逐字記錄下來,每一個講話的人都確認過,十天後沒有問題,十天後公布在網路上,這個當然不只是防弊,也有非常多興利的效果,最大的效果就是來開的這一些司處長們,他們回去轉述的那一個結論跟我這邊逐字稿做出來到那個結論的過程,對後面來講非常非常好用,因為就不用去揣摩上意(笑),他就知道上意到底是經過什麼來形成的,但是在以前只看到會議結論的時候,你可能每一個字還要猜很久,為什麼最後是要用這兩個字而不是用那兩個字,所以即使對於公部門內部跨部會的橫向溝通這樣一套詳實的紀錄原則,當然也是滿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