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研究組原是很單純的一個幕僚組織,議事組是要籌備議事的問題,每個議題不能雜亂無章,每個議題都應有背景說明,每個方案將來都可能會被大會討論,所以必須將各個方案作簡要地說明,因此研究組完全是幕僚性質,與其他的議事組、安全組、新聞組一樣,都是幕僚。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設立很多組,幕僚小組是立於中立,建議設立一位組長,幾位副組長,副組長自行找研究員,每個議題彙整出來後,籌備會議討論時就非常分明,將來彙整時即非常方便。為了幕僚的方便,建請組長還是由司法院來擔任,建議由刑事廳的林廳長堭儀擔任研究組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