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第1項及第2項的相關規定,「金紙及香」的登錄審查第一步是必須先向地方政府申請辦理公告之後,再由文化部文資局審查是否為重要的民俗,目前地方政府都沒有登錄為主體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