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小組僅具幕僚性質,恐不能就各議題作結論,僅彙整各方對於議題的看法及角度,再交會前會討論,如大家意見一致最好,不一致再交由大會討論,所以研究組僅是幕僚性質,只是提出各方的看法,並無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