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實在是問題的中心所在,共識的部分,大家講一講就沒有問題,不用開會了,開會的目的就是要溝通些歧見,如不能達成共識,恐怕會議的結果將與民國六十九、七十六年那兩次會議相同,事實上,人民没有太多的時間等待,司法一定要趕快振作起來,不能重振起來,對法律人亦是一大羞辱,因此,這次司法院把自己的心肝都掏出來了,只要能夠做,一定全力以赴,我們也希望每個部門都能有這樣的心胸,才會形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