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不甘願的是,那十八年的環評,是怎麼樣?那就不用環評了?我的意思是這樣子啦!我就覺得奇怪,是不是十八年那些環評者是不是失職?又或者是後續的執政者有問題?說保護就保護嗎?以前還沒有環評的時候就不核成保護區,為什麼要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