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指揮系統方面應不會發生無直接隸屬關係而耽擱的情形,組長或執行秘書的人數是一個政策性的決定,執行是於決策後交由支援人員執行,司法院之人力充足,人力之調配應無問題,但如何調配、如何執行牽涉到決策單位決策之當否,如需法務部的人員支援,法務部也願全力配合。所以業務之執行與人員之調配雖有關聯但尚非重大,應不會發生指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