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議題,個人提出二點意見。

一、會議是否成功,幕僚組織非常重要,不管是組長或副組長,誠如盧委員所言,可先跳開架構之思考,即院、檢、辯、學各一,由此四方代表來做統籌規劃,其實所有的資源最少的是律師界與學界,法務部的資源都比我們還多。這次的會議非常重要,我們決心這三個月都要投入此工作,對於幕僚組織,我們認為宜由院、檢、辯、學各派代表,來籌畫各方面的幕僚作業。

二、剛才主席也提到文書、紀錄工作,法院現在不是正在推動電腦化,藉由這次會議,我們可來驗收電腦化所達之程度;如大家的發言可同步顯現在螢幕上,則這次的開會可更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