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政府在處理,不管是年改或者是司改議題的時候,類似像這樣協作會議的性質,我們可以做得更多、廣,透過分組或者是反覆地進行,基本上程序的意義還是相同的,還是去蒐集多數的意見,找出多元的方案以凝聚共識,議題龐大,並不排除不能用開放政府的程序,只是開放政府程序的進行,並不是像這一個案子,相對來說這一個過程也是非常艱辛的,而相對來講是比較單純的,還是可以用開放政府的程序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