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在於國際交流業務各部會都有辦理,如果各部會的國際交流業務要指定給勞動部,我覺得工作細項要分類清楚,例如包含舉辦各社企相關國際交流活動,全部要彙整到勞動部再公告,又或者是各部會辦各部會的,或者是國際交流只是2019年的事情,這件事情雖然立意良善,希望彼此有一個工作角色,但是我希望工作內容及細項任務可能需要再更清楚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