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主任現在是調部辦事,如果在我們基層的檢察官或者是法官,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會適用「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我們很難想像,像針對刑案的指揮,回歸到「刑事訴訟法」,像其他是沒有法律明文規定,才用比較抽象、空泛調度條例的部分,像法官辦理刑事案件或者是檢察官辦理執行事件時,需要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