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主任檢察官有問說「調度」是歧視,難道「指揮」不是歧視嗎?其實警察憑空多了一個老闆、一個上級機關,如果我在最底層,我上面有所長,所長上面還有分局長等等,但是多了「法院組織法」,莫名其妙拉了一個檢察官也是我的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