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一成立,我就指示他們來做《電子簽章法》修法,我們也才成立一年半,一般法規的作業期程都是這樣的,因為這裡面還有各部會都要配合的部分。所以我們也有協調,像行動自然人憑證,一般商家本來是不能夠使用的,只有一些特許的像電信、醫療也可以用,這我們也去協調內政部,他們現在也都開放。所以像 Facebook 或 Google 或什麼,如果要接的話,也可以接得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