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覺得政府的資源是有限的,假設一至十年好了,我只能先處理一至三年的,這個時候有沒有可能跟社會企業有一種區隔,也就是政府處理最急迫的,社會企業某種程度處理比較長遠的,像五至十年的議題,等到這五年過了之後,社會企業的處理就有成果,政府是不是可以直接接收他的成果,就不用花從頭的心力來處理一至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