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樣建議,因為基於權責分工,是不是先跟許政委打招呼,比如今天的逐字稿出來,可能一份給許政委辦公室參考,讓他知道意思,我再問下一次許政委會找你們談,或者有什麼建議的方式,這樣權責上對你們來講會不會比較好?因為正本發給我們、副本給國稅局,我覺得國稅局可能會有點疑惑是,即使唐政委有裁示,但是這又不歸唐政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