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剛剛嘉凱問的問題,我無意 push,但是資料格式的統一是不是可以 push 的?而不是需要維持原狀?除了在這個委員會做,這個很像又回應到法規的部分,在委員會當中是不是可以多做一些?除了 case by case 的 push,也是從行政院總統盃黑客松當中看到,有很多案例是類似的,我暫時先說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