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像臺灣已經通過了三個跟這個相關的法律修正,舉例來講,像透過深偽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這個是現在最夯的題目,這是一種危害。另外一種危害是透過投資廣告等等的方式,能夠引起名人或者其他有公信力的單位,這些單位因為現在深偽變得非常容易,很容易冒充某一個名人同時跟幾千人一對一私訊跟視訊,以前沒有這個狀態,現在有生成式AI,可以跨文化、跨語言來做,因此這又是另外一種危害,所以我們也有說線上平台如果發現這種事,又不在 24 小時之內下架,最重可以負連帶的罰款,也就是有人被騙多少他就是要賠多少,這是很具體的危害,這是投資詐騙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