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發言,魚翅這一件事是這樣的,也就是有牽涉到是不是保育類魚翅的問題,鯊魚其實並不是保育類,所以並沒有被禁止食用,可是即便是在食用的部分,「割鰭棄身」其實是非常不人道的做法,漁業署有規定一個「鰭不離身」的政策,這一個提案是要談說都不要買賣魚翅這一件事嗎?我不認為這一件事,農委會可以藉由討論,因為畢竟沒有法的拘束力,但如果談保育類,也沒有什麼討論的空間,因為法有規定保育類不能吃,因此這塊,可能還要請各位再思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