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說我們查明後要通知當事人,我們現在是當然這個境外跳板哪裡來的等等,這個還在查。但只要有疑慮,馬上通知當事人,這個是我們告訴其他的部會、其他的機關,甚至包含民間的電商應該做的,而不是說我一直等到六個月、十個月查明再通知,因為那樣子的話,當事人提高警覺的那個 window 那個時間已經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