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像詐騙這個事情,我覺得這樣講好了,因為你們跟警政署的權責怎麼分,我其實搞不太清楚,就是說這一件事,詐騙這個事情到底應該是誰負責,有些人會覺得你們這邊應該要負責,有些人覺得警政署應該要負責,所以從你的角度來看好了,這件事到底權責應該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