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們最近有注意到美國 CFIUS 也有類似的想法,就是投資審查的時候,他們會覺得說縱使它還是相同的內容、相同的傳播,但是它這個 actor,演算法它要進行修改的時候,能不能就把它複製一份放在美國本土,然後用美國本土的廠商來當這個 actor,來監控它的 behavior,這樣的話就不會說很像有什麼事情發生的時候,突然之間演算法一改,然後就變成是 cyber attack 的一部分,它可以杜絕這方面的風險,所以我想這部分都是持續在討論的,我們也非常密切地在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