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公益的部分,其實我們也是看了一些歐盟先進國家的發展,他們認為資料的利用價值不應該被鎖在個資的榖倉裡面,應該要以社會共好的情形之下,數據的持有者可以把數據提供出來。我們現在研訂的數據公益指引,我們鼓勵資料的持有者,因為數據公益理念相同,願意把數據提供出來,讓協作方可以利用這些數據可以做一些資料價值運用的方式,促進社會共好,大概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