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9 月 24 日頒獎典禮的時候,也會同樣有困難,9 月 1 日決審完才可以準備談參資料再發文,發文的時間都必須進到院再到府。頒獎典禮的部分,本次會議已經把日期、議程、流程的規劃準備好,只剩決審的名單,是不是可以先送到府方,然後讓府方可以登記總統的行程,決審結果的名單資料、與會名單的部分再後補,或是有沒有其他指導的方法,可以跑快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