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說現在有在營運,不管是 40 家或者是接近百家等等的第三方支付,本來就應該跟那些有註冊他的公司、營業項目有這種傳輸 1 萬多家,這兩個本來就應該有所區分,不然變成這些正派經營的名聲被借殼拖累,所以我們當然協助產業發展是產業署的使命,但是這裡面也有一部分,至少這些有登入的我們有認得,我們認得你的這一套叫做「能量登錄」的清單,也是對這些正派經營有幫助,所以並不是單純像你說加重負擔等等,因為這個是公開的,我們甚至會用 Open Data 的方式,讓機器可以介接第三方支付也就是完成能量登錄,所以不只是申請虛擬帳號,甚至做很多相關的申請服務等等,至少可以 refer 到我們這邊的 Open Data 說我是數位部認得的第三方支付產業,這兩個並不衝突、是並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