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一直是一個選項,但是如果現在重點是這兩家,如果這兩家同意某種法律以外的制度,這個制度在不排除立法,也就是你不能說選了一個機制、原則、辦法層次的東西,我就答應之後不立法,絕對不可能,但是有一些實務上的東西,確實也是在辦法或者是原則層級比較容易改,預告的時間就改了,這個情況下就可以改好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