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的概念是 Public Code,如果我們的做法,別的部會要沿用的話,我們可以輔導。他們希望假設我們試辦可行,10 到 12 月也沒有問題的話,盡早讓他們的資訊主管知道有這回事,並不是非得做不可,但是至少傳達這個訊息,就是國發會、行政院覺得沒有問題,我們也試了兩個月覺得沒有問題。這個是數政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