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前在數位部成立前,個別有些地方政府或者是機關做這種Public code的事情,但是並不是政策,但是我們成立之後,我們部自己的,包含官網等等,其實如果看官網,可以發現跟英國的GDS,也就是英國數位服務的官網非常像,因為透過Public code的方式,他們把設計制度,也就是網站怎麼樣公開出來,我們是直接套用,他們也不會告我們侵權,因為他已經拋棄掉著作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