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關於教育的部分,「機慢車」本身是矛盾的名字,機車在道路交通安全第2條第1項第1款是說是汽車的一種,但是道路規劃又常常把慢車放在一起,慢車是自行車、人力車、獸力車那一類型的交通工具,並非自有動力車輛,因此我覺得本身在教育方面要很明確清楚,我發現一般用路人都會覺得機車就是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