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本載體之資料,競合的程度就不只在規費法,而牽涉到了檔案法。

所以這樣下來,我們需要法規的支援(包含公文書等)盤點,這樣各類資料的原則今年可能出不來,出來可能無法執行。哪個結果是我們要的?這樣,這個原則就難以如期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