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包含召集人、副召集人、執行長跟副執行長的四個角色,召集人、副召集人跟原先的組織架構是一樣的,分別由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副秘書長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執行長的部分,我們建議是由召集人指派政委或部會首長擔任,在執行長下面的三位副執行長,分別是由國科會、數位部跟當年度的承辦部會來擔任副執行長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