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情況下,附理由要很有技巧,我們最近都在辦跨部會的工作坊,最好的例子是上週五,公務員有幾千人提案要組工會,因為要集體協商權,還要罷工之類的,這一種情況下,其實勞動部沒有辦法,如果一下子就說不可行,那就翻桌、街上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