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項,既然有投票,就會也當選跟落選,而落選的議題我們保留一個月,下一次的月會我們再提出來,但是在提出來之前,我們可以在會前開「Quick Survey」或者是某種形式的協作表格,請大家回應說落選議題,是不是需要在下次會議時,再度納入投票選項,或完全不需要再投票了。當我們決定議題不需要投票時,假設之後情事變更,還是需要協作的時候,可以另外當作新案提出。這是有關於提案跟成案的部分;我說完了,大家一起來想看看有沒有不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