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的制度做了什麼?也就是出境,不要再回來臺灣,這是逞罰嗎?這真的是很大問號。還有擴大自首方案,他可以再回來,數據看起來很漂亮,但有沒有遏止的作用?可能也是待會可以討論的。我們最後一個提案是,我們希望可以增加舉報系統,讓家庭看護雇主通報,但並不是像勞動部給我們看的線上通報,那其實也滿好用的,因為我自己外勞逃逸的時候我也有使用,沒有等仲介,但給大家看到這個畫面是內政部警政署的 APP,現在有線上報案,也可以查詢事故,所以我們也可以結合一些 APP,就是讓整個報案系統可以快速一點,甚至是不是只有專勤隊可以報案?我是不是也可以去警察局報案?因為警察機構的人力甚至比專勤隊還要多,所以在人力不足上面,有一些規定是不能馬上報案,可能要等兩個部會稍微跟民眾說明一下現在報案的部分怎麼樣及相關規定,因為我們急著需要有人來照護,而且不是我們造成的,我們也擔心外籍移工逃逸出去的安危,因為我不知道是逃逸或是真的被拐走或者是有什麼意外,希望更快速有一些舉報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