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很多公務人員有公務員心態,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就沒有錯。而且又有一個迷思,之前有一個叫做「國家賠償」,公務員最怕遇到這件事,如果水域開放了,萬一有人下去玩水,發現所謂生命安全問題時,回過頭來追究責任的時候,可能要負部分的法律責任,包含刑事、民事責任,就像剛剛元治兄所講的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