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一個「Join」公開已經連署及回應,但是PO們投票之後,還會重新回來看?因為兩次的回應裡面,第一次是有具體的承諾是說會跟提案人討論、可行性評估的資料,但是在六十天的回應裡面是說並沒有講說那一件事是什麼,或者是具體的內容,因此我們只是想說給交通部比較詳細對焦,到底說有討論或者是有做的那一個內容是什麼,是不是跟大家的想像是類似的,因此比較像是補充資料的概念。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