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講「共同供應契約」的這一件事,是讓大家購買時可以更快速、更方便選擇社企,但是也不排除用別的招標程序或者是任何其他程序去買別的,尤其如果跟現有「共同供應契約」上有重疊時,也並沒有說選社企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