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是收獲,是利用。世界各地因為濫獵,濫獵 (就是沒有節制地狩獵) 使得獵物族群崩潰、進而滅絕的案例不勝枚舉,臺灣也不例外。400 年前臺灣滿山遍野的梅花鹿,在荷蘭人、漢人、原住民與日本人合力濫獵之下,在 1970 年左右於野外滅絕,如果不是墾丁國家公園積極復育,梅花鹿早已從臺灣、從世界消失。適當地狩獵雖然可以免於竭澤而漁,但是有節制地收獲應該稱為永續利用,而非保育。所以我很贊成吳教授他們提到的,狩獵一定要有節制,因為原住民的傳統狩獵是有規範的,現在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有些原住民不遵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