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舉這一個例子來說明,其實當我們紀念過去、爭取言論自由的台灣自由之路,其實更應該提醒自己的責任,尤其我們現在身為執政的團隊,新國會超過一年了,我曾經很期許新國會能在第一時間就能夠把還權於民相關的法案完成修法,包括《集遊法》、《公投法》,我相信有很多的立委同志有這樣的理念、理想,我們很期待能夠解嚴三十年,能夠見證這樣的威權法律可以完全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