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會先放院管考的案子,因為每一個部會的PO們——大概有六個——都跟我們說其實院管考,他們比較知道要如何回應,如果是部會管考或者是自行管考的話,其實回應的系統不一樣,PO一下也不知道承辦是誰或者要如何給他怎麼樣的訓練,因此在討論之後,管考處覺得我們先用院管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