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等十個工作天的狀態,其實有另外一個很好的效果,大家回頭看的時候,往往會發現對方真的有講一些其實當時沒有完全理解的論點,所以事後決行去做的時候,其實是更容易做的,因為有重新檢視的過程;原本是十個日曆天,但有PO跟我說加班的意思,院內的會議就是改成十個工作天,因此就是兩個禮拜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