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這確實也是18頁後續推動工作上,我們目前看到的文字是說促進跨部門、訂定領域的資料標準,但是其實一方面就像共同召集人所說的,本身可能就跨很多個領域,二方面是跨部門是跨到社會部門或者是經濟部門,感覺上跨度比較高,跨公部門的在場各位,之前都有相當好的經驗,但是跨社會部門或經濟部門的話,目前似乎按照彭委員的說法,我們有一些case,但我們只能說去看那些案例,但是目前並沒有很明確的指引,意思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