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議題連署成案之後,即由教育部來處理,教育部這邊也與行政院唐鳳政委辦公室召開相關的工作會議,決議列為協作的項目。協作會議(更正:協作會議之工作會議)中也決定將協作會議轉換為今天這樣子公聽會的形式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