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是,真的有個資,但是個資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往上級機關交換,好比像健保署到衛福部,這個時候只要有證明良好保存這一個資料,即使明明沒有完全去識別化,我們的最高行政法院還是會判合法。因此在這一種情況下,絕對不可能是Open Data,因為是由下而上垂直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