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勞動部、人事總處儘快修協會法,而且對於我們想要組工會的想法符合起來,讓協會法修得更徹底,每一個人都是公務員協會的會員,理事長很大,講出的話才有力量,政府才會聽意見,否則再怎麼叫都沒有用。